旅途的最後一天,放棄所有行程,躲在旅館,嘗試認識這幾天到過的地方。
去旅行,我有個壞習慣:出發前,幾乎不做任何行程計劃,反而是在旅程結束後,才開始了解那些剛到過的地方。於是,每次旅程後,總會發現自己錯過了不少「必遊」的地方和「必做」的事。
走進書店或圖書館,在旅遊書堆中,總會看到幾本「XX歲前必到的YY個地方」之類的書,然後書中會有一句類以「沒有到過XX(景點),等於沒有到過YY(地方)。」的話。
朋友去過清邁,千叮萬囑一定要去邊度邊度,好靚;一定要玩乜乜乜和乜乜乜,好玩。
只是,人生路上,真的有「必遊」的地方,和「必做」的事嗎?
出外遊玩,終歸究底,只為了開心。有人喜歡繁華鬧市,有人喜歡名勝古蹟,有人喜歡小鎮風情,甚至,有人喜歡什麼也沒有。鹹魚青菜,各有所愛。
生活在香港,為了賺錢、要買樓、要結婚、要生仔,「必做」的事,已經夠多。遠離煩囂,拋開「必遊」的地方,放下「必做」的事,不為集郵,不為打卡,只為尋回真正的自己。
(泰北行/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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